女兒能否繼承財產?父親將北京2套房全給兒子,女兒起訴有了結果
有句話說得好:「手心手背都是肉。」
在很多父母心中,女兒和兒子一樣被疼愛,甚至心裡覺得女兒更貼心,在有事情時也喜歡跟女兒商量。
但生活中,也有一個扎心事實,就是父母更願意把財產留給兒子,那麼問題來了,女兒能否繼承財產?
一位父親將北京的2套房全留給兒子,女兒在憤怒下起訴,結果會如何?
01.父親偏愛兒子,將2套房產都留給兒子
黃先生有一兒一女,都已經成家,他和妻子也已經退休。
2007年,妻子因病離世,沒有留下遺囑,2套房子就順理成章成為黃先生的全部, 黃先生心裡偏愛兒子,認為嫁出女兒潑出水,根本不想給女兒留財產。
讀過書的黃先生,懂一些繼承知識,他知道,如果自己也不留遺囑,那麼在自己離世後,兒女會擁有同等的繼承權,他不想讓這一幕發生,就拉著兒子和女兒去做財產公證,確定他和妻子共同擁有的房產,都歸他一人所有。
女兒對父親很信任,也沒有任何質疑,就答應了配合辦手續,平時父女關係也很好,過節女兒會買禮物回家看父親,父親看到女兒回來也會表現出高興。
女兒萬萬沒想,父親對自己有很強的防範意識, 在她不知道的情況下,父親留下2份遺囑,一份是手寫版,意思是將北京的2套房產全部留給兒子,還有一份是錄像,他親口說出自己的遺囑,房產都歸兒子,還有40萬的存款,兒子、兒媳、孫子、母親以及女兒平分。
也就是說,他將大部分的財產都留給了兒子,贍養義務卻一直是兒子和女兒共同承擔,而且,黃先生也沒有給自己的母親留一份,可想而知,在黃先生離世後,女兒心裡有多難受。
她很難接受不被父親愛的事實,而弟弟擔心夜長夢多,催著姐姐去辦理過戶手續,姐姐心裡不平,也一直拖延著不想去,每次弟弟打電話,她都說要上班沒時間。
等了一段時間,弟弟害怕有變數,直接一紙訴狀將姐姐和奶奶起訴,認為她們不配合自己過戶,侵犯了他的權益,奶奶已經年紀大了,沒有心思去爭執,就由他去了,姐姐和弟弟當庭對峙,問: 「你真的心安理得嗎?都是爸媽的孩子,我也一樣孝敬父母,難道我就沒有繼承的權利?」
弟弟不想跟她說太多,只是拿出父親的遺囑,女兒聽了後捂臉痛哭。
02.有一種無力感,讓你無法迴避
在重男輕女的思想中,不論女兒做得有多好,都難以改變父母心中的理念。
他們認為女兒出嫁後,就是婆家人,如果把財產給了女兒,就相當於把錢給了外人,相比之下,兒子才是家族的傳承,活著的時候,要盡全力幫扶兒子,離世後,也要把全部錢財留給兒子。
女兒最好不要爭,爭就是不孝。
生活中,大多數女性都有這樣的意識,也根本不會去爭父母的財產,甚至會把這樣的思維傳遞給自己的兒女,也就是身份的認同。
我身邊有個女孩,她結婚嫁在外地,婆家經濟條件一般,父母在市裡有3套房子,她婚後很想回到老家發展,跟父母商量,能不能給自己一套房子住,這樣就能減輕很多生活壓力。
父母卻讓她跟弟弟商量,原來,他們已經默認房子是屬於兒子的,兒子兒媳住一套,其餘2套在外出租,租金也是兒子在收。
得知姐姐要住,弟弟提出讓她給租金,把姐姐氣得不輕,也打消了要回老家發展的念頭。
很多人的意識中,女兒是不能回娘家爭財產的,如果因為爭執導致家庭矛盾,還有人會說你不懂事。
相對應的,贍養父母的義務也是由兒子承擔,但很多兒子不認可,認為女兒也是由父母撫養大,應該也要分攤一部分贍養父母的責任,這就是雙標。
權利和義務是相對等的,父母的溺愛,對兒子並沒有太大好處,一些男孩養成了啃老心理,成為很多人眼中的媽寶男。
就如電視劇《都挺好》中的蘇明成,他的母親就很重男輕女,連吃雞腿都沒有女兒的份,在母親的溺愛下,蘇明成對妹妹說打就打,還不懂感恩,認為妹妹就應該贍養父親,卻不知道自己才有推卸不掉的責任。
父母的偏僻思維,會讓女兒有一種無力感,好在隨著獨生女的增多,這樣的方式也在逐漸被打破,有的父母會讓女兒留在家中,或者讓女兒女婿兩頭居住,甚至讓孫輩跟自家姓,達到讓財產得到繼承的目的。
也有一些父母想通了,不管兒女有幾個,在自家晚年的時候,誰孝敬自己,就把財產留給誰。
03.捨棄依賴,是自我成長的突破
對於女兒來說,遇到偏心的父母,難免心裡難過。